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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18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8浏览次数: 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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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8日

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180号地块位于宝山区高境镇长江南路180号,四至范围西至上海长江软件园,南至部队地块,东至部队地块,北至长江南路,占地面积为27390.11 m2。地块内历史上曾用作部队仓储用地、临时项目部、临时公交枢纽站和停车场。该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和公共绿地(G1,不包含社区公园和儿童公园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二类用地

 

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融通地产(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180号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初步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土壤中有10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铍、锑、钴、钒)、8SVOCs(萘、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茚并(1,2,3-cd)芘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和TPHC10-C40)在全部或部分样品中检出,土壤样品S2-1S7-1S14-2S16-1S17-2中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范围为1.79~5.34 mg/kg,超过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1.5 mg/kg,其余检出因子的浓度均低于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有8种重金属(砷、镉、铜、铅、镍、锑、钴、钒)和TPHC10-C40)在全部或部分样品中检出,所有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附件5)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此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浅层土壤中苯并(a)芘的环境质量现状不满足第二类用地的要求,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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