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高境社区N120301单元J1-05、J1-07(部分)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宝山区高境社区N120301单元J1-05、J1-07(部分)地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长江南路180号,四至范围东至J1-06地块,南至J1-06地块,西至J1-04地块,北至J1-07地块,占地面积约27390.11 m2。
项目地块历史上曾用作部队仓储用地(1501军事设施用地)、临时项目部、临时公交枢纽站和停车场,J1-05地块和J1-07地块(部分)分别规划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0802科研用地)和公共绿地(1402防护用地,非社区公园和儿童公园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二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融通地产(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总共布设了32个土壤监测点位和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东南侧空地中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位。从每个土壤监测点分别采集3~4个土壤样品,在地块内共采集了118个土壤样品;从每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采集1套地下水样品,地块内共采集了9套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从中西部水塘采集1套地表水样品和1个底泥样品;在对照点中采集了3个土壤样品和1套地下水样品。现场采样共设置了14个土壤平行样、2套地下水平行样、6套设备淋洗空白样、6个全程序空白样和6个运输空白样作为现场质控样品。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11项金属、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地表水样品增测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石油类。
根据样品的分析结果,地块内有5个点位的的浅层土壤质量现状超过第二类用地开发的环保要求,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和苯并(b)荧蒽,应针对土壤超标点位和超标污染物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