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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宝生态商务区17-04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5浏览次数: 998

七宝生态商务区17-04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情况的公示

2020年6月15日

 

闵行区七宝生态商务区17-04地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和新镇路路口西侧约300米,北侧为空地,南侧为新龙路,东侧为在建道路,西侧为横沥港,外形为近似曲边梯形,占地面积约22890 m2。地块历史上曾为工业企业(涉及塑料制品加工、绝热材料制造、服装加工和物流),2009年完成停产拆迁。


2016年5月至6月,上海闵行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综合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场地内6个土壤样品(3个初步调查样品、3个详细调查样品)的多环芳烃类污染物的检出浓度超过了《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标准值,超标物质包括苯并(a)蒽、苯并(b)荧蒽和苯并(a)芘,其中,苯并(a)蒽最高超标2.45倍,苯并(b)荧蒽最高超标0.47倍,苯并(a)芘最高超标0.53倍。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本场地致癌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10-6的点位包括:SBB10和S12,致癌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的污染物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和苯并(a)芘,对应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分别为0.637 mg/kg、0.637 mg/kg和0.4 mg/kg。


经过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确认本场地部分区域土壤中多环芳烃类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的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土壤受到了多环芳烃污染。

建议按照本市《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开发再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以及《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沪府办〔2015〕30号)等相关要求,对场地内相应区域土壤进行治理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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