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浦江郊野公园03-02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公示日期:2016年9月28日
闵行浦江郊野公园03-02地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沈杜公路和浦星公路路口西南侧,北依沈杜公路,南接姚家浜河,东侧与浦星公路相邻,西面为大寨河,外形为近似平行四边形,占地面积约21793平方米。场地原先属于工业用地,历史上建设有沥青生产、汽车装潢、绣品加工、建筑工程、建材堆场等企业,后续拟作为商业用地再开发利用。
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闵行区土地储备中心和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客户)委托,于 2016 年 3 月对其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郊野公园 03-02地块进行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场地部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总石油烃超标,根据场地环境管理相关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格林曼对场地进行了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在初步调查土壤样品超标点位周边钻探 6 个深度至地下2m的土孔,每个土孔中采集3个土壤样品;
在初步调查地下水样品超标点位的四个方向各安装1个地下水临时监测井,每个井中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
将以上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总石油烃(TPH);
在场地内钻探5个深度至地下2 m的土孔,每个土孔中采集3个土壤样品,将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pH、六价铬、13 种优先污染重金属(包括铜、铬、镍、锌、银、锑、铅、镉、铊、铍、砷、硒和汞)、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有机磷农药(OPPs)和有机氯农药(OCPs);
在场地未污染区域采集2个原状土壤样品送实验室分析土壤容重、孔隙度、含水率、有机质含量和渗透系数等理化特征参数;
在场地潜在石油烃污染区域采集1个样品送实验室进行总石油烃脂肪族和芳香族的分段测定;
在场地内选择2个监测井进行抽水试验,确定渗透速率等参数;
根据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结果,分析各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和分布范围,并进行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分析关注污染物对敏感人群人体健康的危害风险,并确定基于健康风险的风险控制值;
场地环境调查结果
土壤点位SBB1超标中的总石油烃(C<16)和总石油烃(C>16)超标,污染深度在1m以内;地下水点位MWB1中的总石油烃(C<16)和总石油烃(C>16)超标。在补充调查的土壤样品中,所有分析物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或者小于检出限。
结合人体健康风险评估,上述点位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总石油烃(C<16)和总石油烃(C>16)石油烃浓度均超过了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结合场地特征参数,确定了目标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如下表所示:
结论和建议
经过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确认本场地部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中总石油烃对人体健康产生的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了石油烃的污染,建议按照本市《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开发再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以及《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沪府办[2015]30号)等相关要求,对场地内相应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治理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