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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许浦水韵生态公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发布时间:2023-02-08浏览次数: 1108

新建许浦水韵生态公园项目地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许浦港西侧、北翟路1554弄东侧,总占地面积约61,331.7 m2。四至范围为东至许浦港、南至北翟路1552号汉庭酒店、西至北翟路1554弄、北至墙华湾,地块中部因南落潮河东西穿过(南落潮河不属于地块内部),而将地块分成南北两部分。南落潮河以北部分面积为30857 m2,南落潮河以南部分面积为30474.7 m2。地块历史上曾用作住宅、农田和工业企业用地,工业企业包括上海安格萌环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行业代码:F5179)、上海燕生服饰有限公司(行业代码:G5920,企业仅使用地块内的厂房用于存储成品衣服)、上海新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行业代码:C2912)、上海强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业代码:F5154)、上海轻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行业代码:G5920,企业仅使用地块内的厂房用于宿舍以及存储空调设备和装潢板材)、上海长一钢锉有限公司(行业代码:G5920,企业仅使用地块内的厂房用于存储锉刀)、上海晨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行业代码:C2926)、上海畅翔舞台设备有限公司(行业代码:G5920)、上海长征制药厂仓库(行业代码:G5154,企业仅使用地块内的厂房用于存储生理盐水)、海之兴进出口贸易责任有限公司(行业代码:F5124)和欧坊装潢配套产业基地(业代码:G5920,企业仅使用地块内的厂房用于存储装修木板和金属板材),其中仅有上海新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和上海晨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属于上海市“12+3”疑似污染行业企业,其余历史企业均不属于上海市“12+3”疑似污染行业企业。截至2022年,地块内的工业企业厂房、大部分居民住宅等已完成拆除,拆除区域地面已平整。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G1),系《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022920~26日,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19个土壤监测点位、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并在地块外的南落潮河中布设了1个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采集了67个土壤样品、10套地下水样品、1套地表水样品和1套底泥样品,现场质量控制样品包括7个土壤平行样、1套地下水平行样、1套设备淋洗样、3个运输空白样和3个全程序空白样。所有样品均由上海睿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分析检测,检测项目包括pH11种重金属(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铍、锑、钴、钒和六价铬)、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本次调查土壤评价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评价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V类标准值和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 62号)(以下简称上海地下水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初步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在地块内的土壤样品中,有10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TPHC10-C40)在全部或部分样品中检出,所有检出浓度均低于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在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有8种重金属(砷、镉、铜、汞、镍、锑、钴、钒)、5SVOCs(䓛、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和萘)和TPHC10-C40)在全部样品中检出,所有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或上海地下水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此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新建许浦水韵生态公园项目地块的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的开发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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