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及新闻
浦东新区周浦镇03单元15-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6浏览次数: 28

根据上海浦东新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提供的《周浦镇03单元15-0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简称“权属报告”),15-03地块(以下简称“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3084.6m2

地块历史上主要用作农田和工业用地,现状主要为空地,地块内的建韵路将临时保留,待地块东侧新规划的建韵路建成后清除。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PDZP-01单元和PDZP-06单元部分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普适图则》(2023年),地块所在的15-05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C6)和一类工业用地(M1)混合用地,分别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0802)和一类工业用地(100101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分类,均属于“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响应上述规定要求,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格林曼于20253~4月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该地块历史上曾为农田、工业用地等,现状主要为空地。

地块周边500 m范围的土地利用历史主要为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工业企业、河流和农田。周边当前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居民住宅、医院、监狱、地表水体、学校、道路等

第一阶段调查在地块内外共识别了7个可能导致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特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罗列的8种需进行第二阶段采样监测情形,本地块涉及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和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并且地块未曾开展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为了了解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足地块规划要求,对该地块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格林曼于202556~59日开展了现场采样工作,现场钻探施工由上海浩行地质勘察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样品的测试分析工作委托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完成,实验室工程师配合完成现场洗井、筛样、水质监测等工作,数据分析评估和报告编制由格林曼于20257月完成。

项目地块所在的15-05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C6和一类工业用地(M1)混合用地,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评估标准为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评估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在检测因子范围内在地块内识别出土壤关注污染物为苯并(a)芘,未识别出地下水关注污染物。

项目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S5的浅层土壤中苯并(a)芘的检出浓度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应针对土壤超标污染物和超标点位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建议业主做好地块管理,在完成后续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之前,维持地块现状,避免人为扰动活动,同时防止外来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等在地块内倾倒或堆放。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