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及新闻
格林曼EHS简报-2019年3月刊

本期导读

 

 

 目录


法规动态

1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相关资讯

2

        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EHS&L热点

3

        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回应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问题


事件聚焦

4

        响水“3·21”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通报事故情况


本月新法

5

1.《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3-0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并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国家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本技术指南规定了需要开展评价的适用范围,提出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技术流程。

2.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3-19

为指导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南”)。本调查指南重点规范了环境应急资源的调查内容和调查程序,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

3.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回应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问题

(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 发表日期:2019-03-14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李干杰表示,环保攻坚战开局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不过当前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下一步将重点聚焦打好七场战役。会上李干杰就打赢蓝天保卫战、治理长江生态环境、严禁一刀切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4.  响水“3·21”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通报事故情况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发表日期:2019-03-23

2019年3211448分许,位于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22日上午,事故现场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响水“3·21”爆炸事故的基本情况。截至227时,事故已造成死亡44人,危重32人,重伤58人,部分群众受轻伤。【注:根据325日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对事故情况的通报,事故已造成死亡78人,危重13人、重伤66人】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带领有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调度;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召开视频会议,省长吴政隆和副省长马秋林、费高云、刘旸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等相关处置工作。省市县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置救援现场指挥部,开展事故救援、火情扑救、人员救治、现场勘察、秩序维护等工作。


法规动态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3-0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并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国家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本技术指南规定了需要开展评价的适用范围,提出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技术流程。现介绍如下:

一、总则

n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规定的各类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应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n  评价目的: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生态影响的对策的有效性,研究判定规划实施是否产生了重大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二、工作程序

n  通过调查规划实施情况、受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生态环境影响,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的影响状况进行比较和评估。

n  对规划已实施部分,如规划实施中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生态影响的对策有效,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管理要求,可提出继续实施原规划方案的建议。如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应结合公众意见,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提出整改措施。

n  对规划未实施部分,基于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或必要的影响预测分析,提出规划后续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n  跟踪评价工作成果应与规划编制机关进行充分衔接和互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流程如下:

   规划实施与开发强度对比:说明规划实施背景以及已实施的主要内容,并说明其变化情况、变化原因,明确规划是否实施完毕;对比规划和规划环评确定的发展目标,分析规划已实施部分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其变化情况;回顾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发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说明规划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体系实施及其变化情况

   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对比开展规划环评时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说明规划在落实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比开展跟踪评价时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区域“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分析其符合性说明规划实施区域环境管理及监测体系的落实情况

   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结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评价区域、流域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对产业园区等规划,结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分析区域内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分析:对比实际利用情况,结合区域资源利用上限,分析区域、流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存在的问题及其与规划实施的关联性

   公众意见调查: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全面了解区域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收集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公众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投诉意见,并分析原因。

  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以规划实施进度、区域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区域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分析为基础,对比评估规划实际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和规划环评预测结论的差异;确认是否已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且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若满足相关要求,则可提出继续实施原规划方案的建议;若不满足,则应针对相关情况调整措施要求。

  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预测规划后续实施开发强度,并提出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评价结论:明确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未实施部分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相关资讯

 

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3-19

为指导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南”)。本调查指南重点规范了环境应急资源的调查内容和调查程序,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

一、制定背景和定位

n 制定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应急资源储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要求,国家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省、市级政府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摸清应急资源底数,强化应急资源储备的针对性,满足健全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提高预案质量和应急响应能力的需求,确保环境应急资源找得到、调得动、用得好,有必要制定《调查指南》,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n 指南定位:《调查指南》为推荐性技术指导文件,供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的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调查环境应急资源时参考使用。

二、《调查指南》的主要内容和环境应急资源

n  主要内容:包括6节正文和3个附录。正文按照突出重点、便于执行的原则,明确了调查的目的、原则、主体,分别提出了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内容,具体规范了制定方案、安排部署、信息采集、编写报告、建立档案、数据更新等六步调查程序。3个附录分别是环境应急资源参考名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表、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

n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将环境应急资源的范围重点界定为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所需要的物资和装备。为了突出环境特点,从环境应急的主要作业方式或资源功能出发,将环境应急资源分为污染源切断、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收集、污染物降解、安全防护、应急通信和指挥、环境监测七类。《环境应急资源参考名录》列出了重点应急资源名称。

三、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要求、程序和调查重点

n 调查要求:明确调查目的、调查原则、调查主体、调查内容,对为什么开展调查、由谁开展调查、调查什么等问题进行说明。

n 调查程序:制定方案、安排部署、信息采集、编写报告、建立档案、数据更新,对资源调查的全过程和持续更新进行说明。调查单位可以对此程序进行适当简化。

n 调查重点:

   生态环境部门的调查范围:

ü  政府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有没有自建的物资库及储存了哪些环境应急资源;

ü  经常联系的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有没有物资库及储存了哪些环境应急资源;

ü  生产、供应环境应急资源的企业或产品、原料、辅料可以用作环境资源的企业相关信息;

ü  环境应急支持单位和应急场所的有关信息。

   企业的调查范围:

ü  以企事业单位内部为主,包括自储、代储、协议储备的环境应急资源;

ü  必要时可以把能够用于环境应急的产品、原料、辅料纳入调查范围。


EHS&L热点

 

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回应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问题

 


(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3-14)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李干杰表示,污染防治攻坚战正进入爬坡过坎的艰难期,不能动摇松劲;并就打赢蓝天保卫战、治理长江生态环境、严禁一刀切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李干杰指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依然很大,形势不容乐观。蓝天保卫战的行动计划、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都已经确定,下一步将狠抓落实,重点工作在于:

n 四个重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因子;

n 四大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

n 四项支撑:强化督察执法、科技创新、联防联控和宣传引导;

最终实现四个明显:让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推动长江保护修复

李干杰指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很多问题,面临的挑战还很大。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狠抓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尤其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抓8方面工作:

n 继续4项已开展的工作

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③“绿盾”相关行动;④深化“清废行动”,进一步排查和整治沿江的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问题。

n 推进4项新工作

劣Ⅴ类水体专项整治,长江流域还有12个国控点是劣Ⅴ类水体,要作为重点推动整治;②入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③“三磷”污染的专项整治,即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整治;④11个省市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

三、严禁“一刀切”

李干杰表示,治污“一刀切”和牺牲环境换经济都是错误的发展观。

n 关于“一刀切”的定义

   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不属于“一刀切”:企业是污染防治的主体,应依法履行环保责任,依法运行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也是应尽职责

   “一刀切”指的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平常不作为、不担当,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年终考核时,临时抱佛脚,采取敷衍应付的办法,也包括对一些需要达标改造的企业不给予合理的过渡期、整改时间,平时不闻不问,到了检查的时候,紧急要求停工停产停业,采取一些简单粗暴的做法

n 严格禁止“一刀切”将采取的举措:

   查处:在开展环保督察、开展强化监督过程中,坚持“双查”,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

   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工作

   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既监督又帮扶,帮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其生产过程中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另外,李干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个别地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放宽了环境监管,这种现象或倾向必须坚决反对、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绝不能允许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盲目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


事件聚焦

 

 

响水“3·21”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通报事故情况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发表日期:2019-03-22

2019年3211448分许,位于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22日上午,事故现场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响水“3·21”爆炸事故的基本情况。截至227时,事故已造成死亡44人,危重32人,重伤58人,部分群众受轻伤。【注:根据25日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对事故情况的通报,事故已造成死亡78人、危重13人、重伤66人】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带领有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调度;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召开视频会议,省长吴政隆和副省长马秋林、费高云、刘旸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等相关处置工作。省市县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置救援现场指挥部,开展事故救援、火情扑救、人员救治、现场勘察、秩序维护等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发生事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220亩,现有职工195人,主要生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3211448分许,厂区内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立即开展现场救援,全力组织灭火和人员搜救,紧急救治受伤人员。据悉,共有3500名医护人员、16家医院、90辆救护车参与救治,接收医治伤员640名;妥善疏散安置群众,受到影响的学校、幼儿园22日起临时停课,以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全面开展环境监测,密切跟踪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目前群众饮水未受影响;开展事故善后工作,及时安抚死者家属和事故受伤群众的情绪;及时汇总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已先后调派12个市消防救援支队,共73个中队、930名指战员、192辆消防车,9台重型工程机械赶赴现场处置。截至227时,3处着火的储罐和5处着火点已全部扑灭。

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措施

n  全力抢救:把抢救生命放在首位,组织最好的医疗资源和医疗专家,最大努力救治伤员,最大限度减少因伤死亡、因伤致残。

n  集中搜救:划分为13个区域、65个网格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搜救,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n  现场清理:做好现场清理工作,抓紧处理剩余危化品和污染物,加强空气、土壤、饮用水源等环境监测,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召集相关工作组和化工园区负责人,专题研究事故现场处置清理水环境治理

  对受爆炸影响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消险,保障现场安全。

  全面排查园区内化工企业,绘制企业平面图,对现场开展新一轮风险点排摸,详细标注每个企业的危化品种类、数量、存放方式,分门别类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对需要转移的化学物品进行有序转移,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加强监控化工园区污水、现场救援的消防用水,设立爆炸区、核心区、缓冲区进行分区隔离,引进污水处理设备,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逐级开展污水处置工作,严防污水进入灌河

  强化空气质量监测,增加监测点位,加密监测频次,由原来每6小时发布一次空气质量,增加到每2小时发布一次。

n  善后安抚: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和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稳定。

n  事故调查: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彻查事故原因,坚决依法追责。

n  全面排查:深刻汲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立即行动,全面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各环节责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本月新法

 

 

 

主题

类别

法规名称

<p style="margin-bottom: 0;line-hei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