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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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动态 | 1 | |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 ||
相关资讯 | 2 | |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征求意见稿)》 | ||
EHS&L热点 | 3 | |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解读 | ||
事件聚焦 | 4 | |
− 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 ||
本月新法 | 5 |
1.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9-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制定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条件》规范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活动,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条件》要求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倒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责任。
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8-2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解读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日期:2019-09-09)
为指导用人单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因过度接触化学有害因素而导致不良健康效应,2019年8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标准编号为GBZ2.1—2019 。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GBZ2.1—2007同时废止。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卫生设计以及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的管理、控制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此次修订涉及标准概念、文本结构、职业病危害控制原则、职业接触评估,同时对个别接触限值进行了调整,增订了近年来审议通过的职业接触限值。
4. 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搜狐网;发表日期:2019-08-04)
2019年7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对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3.31”较大爆燃事故结案的请示进行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汉鼎“3.31”较大爆燃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对责任人处理的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事故调查报告认为:汉鼎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存在对镁合金废屑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违规稀释切削液提升水含量配比、未有效落实定期清运镁合金废屑的管理措施、擅自变更固废存储场所未报环保部门批准、未设置消防报警系统及灭火物资贮存,存在违规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管理台账不齐全等多方面问题。
法规动态 |
(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9-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制定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条件》规范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活动,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现介绍如下:
一、 开展要求
n 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倒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责任。
n 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应用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按要求录入和更新相关信息。
二、 定义(第二条)
n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n 消防技术服务人员: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以及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
三、 从业条件(第三、四和五条)
n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① 企业法人资格;
②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③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附表1和附表2的要求;
④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⑤ 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⑥ 健全的管理体系。
n 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① 企业法人资格;
②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③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附表1和附表3的要求;
④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⑤ 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n 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其中工作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 人员要求(第六条)
n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2个(含本数)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在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兼职。
五、 机构要求(第七和八条)
n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n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相关资讯 |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日期:2019-08-2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现介绍如下:
一、 适用范围
n 《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 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
n 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若未明确规定的,专家依据专业知识判定。
n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开展环境监管和环境监测的相关记录。
n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后,发现存在未查明的污染(包括污染物或污染区域),组织评审的部门可要求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重新评审。
n 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评审通过后,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编制修复方案时,变更风险评估报告中确定的相关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以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重新评审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三、 评审程序及时限
n 申请:满足相关要求的申请人向组织评审部门提交指南规定的相关申请材料。
n 受理:组织评审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于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n 组织评审:组织评审的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如需开展抽样检测鉴定等工作的,其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 专家评审
n 专家组成
① 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原则上人数应不少于5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涉及相关工业企业的,至少有1名熟悉相关工艺流程的行业专家;涉及到地下水受到污染的,至少有1名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专家。
②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原则上人数应不少于5人。涉及到地下水受到污染的,至少有1名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专家。专家组长原则上应有3年及以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相关经验。
③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或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原则上人数应不少于5人。涉及到地下水受到污染的,至少有1名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专家。专家组长原则上应有3年及以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或效果评估相关经验。
五、 评审意见
n 土壤污染调查报告:①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是否包括《指南》要求的相关内容;③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结论。
n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①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是否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要求;②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③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是否包括《指南》要求的相关内容;④是否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⑤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等是否科学合理。
n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程序与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②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是否包括《指南》要求的相关内容;③是否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
EHS&L热点 |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日期:2019-09-09)
为指导用人单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因过度接触化学有害因素而导致不良健康效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卫生设计以及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的管理、控制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此次修订涉及标准概念、文本结构、职业病危害控制原则、职业接触评估,同时对个别接触限值进行了调整,增订了近年来审议通过的职业接触限值。现介绍如下:
一、 编制背景
n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OEL)意义:①用人单位评价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者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程度以及防护措施效果的重要技术依据;②实施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的重要工具;③可作为设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报警值的参考值;④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重要技术依据。
n 编制原则:①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与其配套规章相衔接的原则。②突出标准科学性的原则;③坚持既符合现阶段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又借鉴国外职业接触限值,秉持技术可行的原则。
二、 主要技术性修改:
n 增加6项规范性引用文件;
n 增加职业接触、不良健康效应、临界不良健康效应、峰接触浓度、接触水平、职业接触限值比值与混合接触比值、行动水平、生物监测、生物接触限值共9个与职业接触限值相关的概念或定义;删除原标准中的工作场所、工作地点、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及空气动力学直径5个概念和术语;引进峰接触浓度概念并替代超限倍数;
n 汇总增加了近年来研制、修订的28种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n 调整8种化学物质的中文或英文名称、8种物质的CAS号,增加2种物质的CAS号;
n 增加16种物质的致敏标识、4种物质的皮肤标识和14种物质的致癌标识,调整7种物质的致癌标识;
n 将一氧化氮接触限值并入二氧化氮的接触限值;
n 明确列出制定职业接触限值时依据的不良健康效应;
n 增加了生物监测指标和职业接触生物限值,汇总15项已发布职业接触生物限值标准、增加了近年来审定通过的13项职业接触生物限值;
n 进一步完善了监测检测方法的相关要求;
n 增加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控制原则、职业接触等级分类控制等要求。
本标准将职业接触等级分为五个级别,并针对不同接触等级列出相应的推荐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① 0(≤1% OEL,无接触):不需采取行动;
② I(>1%,≤10%OEL,接触极低):一般危害告知,标签、SDS、培训等;
③ II(>10%,≤50%OEL,有接触但无明显效应):一般危害告知,针对特定因素的特殊危害告知;
④ III(>50%,≤OEL显著接触,需采取行动限制活动):一般危害告知、特殊危害告知、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管理;
⑤ IV(>OEL,超过OEL):一般危害告知、特殊危害告知、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健康监护、作业管理、个体防护用品和工程、工艺控制。
n 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事件聚焦 |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燃爆事故结案的批复 |
(来源:搜狐网;发表日期:2019-08-04)
2019年7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对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3.31”较大爆燃事故结案的请示进行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汉鼎“3.31”较大爆燃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责任人处理的建议;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一、 事故回顾
2019 年 3 月 31 日 7 时 12 分左右,位于昆山开发区雄鹰路66号的汉鼎公司CNC加工车间北墙外堆放镁合金废屑的集装箱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186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应急管理厅和苏州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 基本情况
n 镁合金废屑的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事故镁合金废屑放置于车间北侧集装箱内;由回收公司每周六清运,爆炸发生时,镁合金废屑已累计堆放10天未清运,推算堆放总量约3.5吨。
n 涉及车间情况:CNC加工车间内核定摆放142台CNC加工设备,实际摆放286台。车间生产冷却所用切削液在实际使用时需用水稀释,供应商建议浓度为5%-10%,汉鼎公司实际稀释浓度为3.8%。
二、事故原因
n 直接原因:CNC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水量较高的切削液,镁合金废屑与切削液中的水发生反应生成氢气,反应产生的热量积累导致氢气、镁合金废屑等的爆发式喷射;无法及时散逸的氢气与空间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温热点(火源)发生爆燃,并在冲击波作用下,镁合金废屑在集装箱外形成二次爆燃,爆燃的冲击波夹带着燃烧的镁合金碎屑冲入对面的CNC加工车间,造成人员伤亡。
n 间接原因:
① 汉鼎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镁合金废屑处置措施缺失,安全管理较为混乱。管理人员对镁合金废屑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未采取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违规稀释切削液提升水含量配比,未在存放镁合金废屑之前有效控制废屑含水量;未有效落实定期清运镁合金废屑的管理措施;擅自变更固废存储场所未报环保部门批准;未设置消防报警系统及灭火物资贮存,存在违规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管理台账不齐全等消防安全隐患。
② 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对镁合金废屑发生爆燃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铝镁制品废弃物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开展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措施、要求、督办检查不到位;对汉鼎违规贮存镁合金废屑的问题未予发现并制止,对其实际生产设备数量超出审核批准的部分设备数量发现后未及时查处,对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情况监管不力。
③ 中介机构:未严格开展环境评价、安�%8